這標題要描寫的內容,我完全忘光光,所以只好來寫一些現在想到的......不然我實在不知道內容該塞些什麼?

 

其實要是創作者可以記住自己胡思亂想過的內容,那應該都能發展成為不錯的靈感才對,畢竟靈感這種東西是需要培植的,它可能需要一點點的胡思亂想、一點點的創意、一點點的體會,才會在各種不同的一點點中,慢慢的被塑造出來。

 

但胡思亂想有時對創作者也不全然都是好事,因為有時要是想過了頭,那些想法反而會成為各種枷鎖,使你不敢大展身手,如同每當你開始執行某個想法時,就忽然覺得這想法會不會不夠好,導致每個想法都沒有被徹底的落實,使得有些趣味因而被你自己埋沒了而不自知,實在是相當可惜。

 

這種情形要是在嚴重下去,創作者便會感到厭煩與疲憊,因為他會覺得迷失,覺得沒有方法可以表達出他真正想要訴諸讀者的,而困於「過去想法是否不好?」與「新的想法會不會也無法打破困境?」的僵局。

 

其實最好就是一樣作品,堅持初衷的去完成,成將過程中體會到的新方法予以紀錄,使之成為下一樣作品的核心,這樣一次又一次的嘗試,相信創作者也會找到自己較強與較弱的地方。

 

會這樣說,是因為本人有段時間創作都以第一人稱的手法,但過程中卻發現第三人稱可以補足很多觀點,只是要能將兩種手法同時漂亮的作轉換運用,本人實在沒有那種實力,而要是用第三人稱重寫,整個作品的調性又會完全不同,那時我相當煎熬,整個火大到不知道要不要在以同樣手法寫下去時,聽到朋友阿浩的建議:「想這麼多幹嘛?就用你本來的方式去創作就好了,本來作品喜不喜歡就是主觀的,你改了之後也還是會有不喜歡的人啊!」

 

聽了之後,我才整個抓回我一開始創作的初衷,決定以最初的想法去將作品完成,或許它不是完美的作品,但也可以說,本來所有的作品就都不完美,只是群眾的喜好而已,沒有必要刻意去迎合大眾而忘了自己當初愉快創作的初衷。

 

或許第三人稱是真的可以彌補很多不足,但當初自己不就是在看完一部第一人稱作品後,才決定要以第一人稱創作的嗎?或許作品因而有些不足,但大可在下一部作品時,再嘗試新的方法就好了,沒必要將一部作品改來改去,弄得跟四不像似的。

 

至於常常被人說「想太多」的我,我想我的靈感應該是多到滿天飛吧?當然自我懷疑的次數也會比別人多,但我相信只要一次又一次的走過,那些也將成為讓我更強的環節之一。

 

 

或許名為夢想的投手,正想一次次的投出好球將我三振。

 

但不在每一次機會來到時奮力揮棒,又怎麼可能讓全壘打降臨在自己人生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吐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