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寫到目前,剩下最後一章。


對於這樣的結果,感到有些不開心。


畢竟本來打算在2012/8/11就搞定,結果卻延到現在。


依目前的狀況來看,寫完後,字數應該會超過最大值(十二萬),只能寫完後再重新檢視並做刪改(去蕪存菁)。


......


昨天稍稍與朋友聊了一下自己的作品,發現選的題材並不是很商業的題材,這樣當然是有利有弊。


畢竟比較不偏向市場,所以作品推銷上可能較不容易;相對的,較不迎合大眾口味的作品,就是在挑戰作者的實力了。


因為寫得好,讀者照樣買單。


面臨這樣的情形,在下一部作品時,想稍加調整了一下故事的重點,讓整體看起來更商業化一點。


商業化沒什麼不好,畢竟小說故事要是賣不出去,一切都只存在作者的腦海裡。


 


 

假如現在的自己,是過去自己的想法所呈現,那四十五歲的我,會是什麼樣子呢?


很有涵養的大叔,然後要會高強的功夫,穿中式長袍......噗!光想就覺得挺好笑的。


但假如這樣的我,可以一掌轟爛一個木樁的話......恩恩,穿這樣也不錯啦!


可以會一下輕功嗎?這樣才有仙風道骨的感覺,最好在會一下暗器與飛刀......嗚呼呼!感覺超強的耶!


啊?感覺很像怪人?


恩......點頭承認,是怪人沒什麼不好,那時擁有兩百億財產的我,要多怪都行。


只事公共場合的話,恩......我還是選擇穿合身西裝啦!哈哈,畢竟穿中式長袍走在路上,感覺很需要勇氣呢!搞不好還會被以為在拍電影。


同時,四十五歲的我,小說應該已經寫到天下無雙的境界了,而且正在創造屬於小說王的傳說,讓「小說王」成為一種如同傳說一樣的存在。


此外,我還是一樣喜歡打遊戲吧?還有要找到靈魂伴侶跟「沉默之鷹」及「蜜雪兒」,這樣我的生活才不會太無聊。


有「蜜雪兒」可以逗弄,感覺就很開心,只是這樣靈魂伴侶會不會吃醋勒?恩......只要他們不要聯合起來扁我就好,不然的話,我只好找阿鷹玩了。


但阿鷹平常要替我處理很多事,且表情看起來很冰冷耶!要是太超過的話,感覺他會殺了我一樣。


......


或許到四十五歲還是這麼幼稚的我,該好好檢討一下,


只是我覺得保持這種態度很好阿,該認真時在認真就好啦,平常幹嘛把自己逼得這麼緊呢?


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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