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需要整理。
......
剛剛光找那些文章就快搞死我了。
看到文章的字體大小不一樣,火大的又把每篇文章的自體大小重新設定。
奇怪,明明設定(字體大小)12,寫完卻不一樣是哪招?
......
開始整理吧!
1.成為名動天下的小說家
怎樣是名動天下勒?大概銷售量比《哈利波特》還高,應該就接近了。
2.年收入破百萬(靠小說)
假如第一項能作到,第二項可能就不只百萬
3.成為職業作家
4.能每天睡覺睡到自然醒
5.健壯的身體
有肌肉線條的那種,而且體重只有66.5KG
6.每年可以帶家人出國一次
7.能每週陪家人兩天
8.能有自己的創作室,且不會被人干擾
9.能有個越看越喜歡的女朋友
不用美到沉魚落雁,但至少要......有點姿色。
就合口味,OK?
青菜、蘿蔔各有喜好,我不奢求高檔青菜或蘿蔔,但是至少不要是哥吉拉,我不是龍騎士,感謝感謝。
我不是處女控,但我承認我是個中、低等級的外貌協會會員。
10.學會高強的功夫
......
為什麼要學會高強的功夫?因為「正義,需要高強的功夫。」
不懂?自己去看九把刀的《功夫》啦!
11.不忘本
或許我不會名動天下一輩子,但無論我在人生的那個位置,我都能夠時時刻刻毫不懈怠的去戰鬥。
作到富貴不能滛 貧賤不能移 威武不能屈
12.在台北市有間自己的房子
我要求不多,50坪大就好,而且能一次付清,且付清後還有錢讓我遊山玩水、認真寫小說。
13.有棟城堡
雖然我不太清楚要城堡幹嘛,但有棟城堡好像挺酷的。
14.有間日式庭院建築
這種房子我超愛的。
漫畫裡,只看過黑道或是有錢人才有這種房子,要棟玩玩應該也不賴。
15.日語與英語的應用,都能跟我國語的程度一樣好
這樣打外國遊戲不用當文盲,爽!
沒啦!這樣我就可以自己寫外文小說,耶!
16.永遠當個強者
「所謂強者,不是不斷去打敗比自己更強的人,而是去保護比自己弱小的人。」────九把刀。
17.有間名為Nas的網咖
但我不用負責管理,就類似股東那種,營業額的幾%必須交給我。
必要時,才出面管理。
比如我去到店裡卻亂到暴、髒到暴,那店長就死定了。
18.有足以令六千萬人感動的歌唱技巧
......
我也不知道這能力要幹嘛用?不過好像挺不賴的,不是嗎?
唱KTV的時,能大家聽得很爽,也不錯啊!
19.有台外型酷炫,且性能良好的紅牌重機。
......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騎車超慢的。
這也沒辦法,我的防禦意識太強,總是會預留安全距離,所以油門自然不敢「催」下去。
但,我也是我們裡面出事率最低的吧?
20.考到紅牌重機駕照。
不會騎?那我要車幹嘛?
21.有台外型尊貴,且性能良好的轎車。
22.跟女朋友、家人、朋友一起看美景
一起創造美好的回憶,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23.有把名貴的武士刀或劍
要能拿來練的,我不需要一把古董。
聽說要具備資格才能開封,那就去具備資格吧!
24.成為一家高級餐廳的董事之一
跟17.項的網咖一樣,營業的幾%要分我,平常不管事。
去餐廳用餐時,要是給我太誇張,那店長就死定了。
純粹是因為愛吃高級料理,才想要成為高級餐廳董事。
25.學會用鋼琴、小提琴、吉他,各彈一首自己喜愛的曲子
不會樂器,總覺得會有遺憾。
26.能有一個萬能管家跟一個萬能秘書嗎?
管家要男的,且要帥,體格好,又有高強的功夫,把綾崎颯的不幸能力拿掉,就差不多了,而我會叫他「沉默之鷹」,呵呵。
秘書要女的,可以接受一點天然呆,但要幾乎可以解決我生活上的所有「疑難雜症」,所以她必須要很聰明又很機伶,而我會叫她「蜜雪兒」。
27.我跟家人不會因為富有而不開心
雖然這點,前面的某幾樣有做到基本上就完成了,但有寫出來信念才會強。
28.永遠能保持樂觀開朗的心
無論在任何時候
29.一部自己的小說作成網路遊戲
要比魔獸世界更好,不然我很難接受。
30.一部自己的小說作成電影
票房跟那些年一樣好就OK。
31.小說被改編成日本漫畫、香港漫畫及美國漫畫。
港漫的畫風好像都差不多,就不要把我的劇情改到連我看了都傻眼就好。
美國漫畫的話,要像超級英雄系列,像鋼鐵人、蜘蛛人的漫畫,節奏很快又很明瞭。
日本漫畫嘛......雖然海賊王的銷售很好,但可以的話,我比較希望畫風像Fate/stay night。
32.成為一位知識淵博的人
這樣說好像很抽象,要清楚說的話,就是很有學問......還是很抽象。
恩......我對於很有學問的定義是,當與人聊天時,當對方講到自己的專業時,我不至於一頭霧水。
33.擁有一台當代最紅的電視遊樂器,並有時間與別人一起玩。
一個人玩有一個人的樂趣,一群人玩有一群人玩的樂趣,但會成為記憶的,好像都是一群人的時候。
34.永遠不怕重頭開始
或許重頭開始的確不容易,但我覺得一旦不敢重頭來,好像自己就會註定平凡。
35.學會擲飛刀,而且五十米內,百發百中。
......
或許根本沒人會問「你已經會高強的功夫了,為何還要會擲飛刀?」,因為等我小說出版,你就知道為什麼。
36.擁有一樣特別的寶物
像鋼鐵人有一個超級心臟;明智左馬介有鬼之龍手;吉爾伽美什有王的寶具......
有些好像已經不是寶具,而是能力......管他的。
總之,要能在因緣際會下,拿到一樣擁有特殊能力的寶物。
小說王的寶具。
37.每年可以捐六萬給環保團體
地球只有一個,不要小看自己的力量,集合起來,比開霸氣還猛,因為是元氣彈。
38.永遠保持著挑戰者與求知者的心
不當道聽塗說的人;不當輕言放棄的人
39.養一隻貓跟一隻狗
狗要哈士奇,貓嘛......龍貓?太大隻養不起......就適合台灣氣候的短毛貓吧!
40.讓父母可以永遠放心自己
都一把年紀了,還要一大把年紀的人操心,這也太爆笑了。
還是早一點讓他們放心吧!
當我立業、成家之後,他們應該就能放心了吧!
41.時常關心父母、兄長的健康。
你們健康,我才沒有後顧之憂......老哥竟然被我寫上來,代表你太不健康了,竟然還要我傷神,得付我神傷療養費,一千萬台幣,這對世界及攝影大師而言,很少吧!
42.學會畫漫畫
假如我會畫漫畫,就也會是征服天下的漫畫王。
風格像鋼之煉金術士或是Fate/stay night
畢竟鋼煉到完結篇時,可是熱血到大爆炸。
43.學會用各種不同的工具,畫出我心中的景像
水墨、油畫、蠟筆、雕刻等。
或許有點貪心,但多會一些東西,人生就多精彩一些。
44.能作出十道不同的料理
雖然我很懶,但至少想下廚時,要擺出一桌子的料理還是作的到,那樣應該很開心。
當然,這些料理,要美味可口,不然我可不能接受。
45.跟家人一起去作郵輪
哪條航線......這我不懂啦!好玩的航線就好了。
聽說郵輪上的料理可以吃到飽,但聽說有些不是很好吃......我要跟家人去的,當然一定是調查過一定超好吃的那種阿!
而且為了安全,所以隨行人員中,最好有個像魯夫或是烏禪一樣的高手,來保護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46.中一次威力彩頭獎
這似乎不是努力就有的,這好像是機率,聽說有算牌......
可以的話學一下一不錯,但學規學、買規買,我一樣還是一期最多一張,這才是真正的以小搏大。
47.站世界的舞台上接受表揚時,榮耀我的家人。
最好是因為小說而接受表揚......諾貝爾?
那時我要說出我家人的名字,讓全世界的人認識他們,並對他們說:「因為我,你們可以榮耀與驕傲。」
48.認識一百個可以幫助我完成這六十項目標的人,並且跟他們成為朋友。
能幫我完成目標的貴人,怎麼可以不把他當朋友勒!
49.照顧好自己的健康、家人的健康
在這個文明病充斥的社會,健康可是很珍貴的喔!
50.成立KONY情報網與KONY萬能仲介事務所
......
雖然我已經要求有萬能的管家及秘書了,但這兩個單位則是為人服務,當然,只要有「錢」,我們可以替你找到各種情報及仲介你要的人給你。
51.跟一群人一起發明一樣,可以使地球越來越健康的機器
我跟家人很健康的活著,結果地球卻暴了?那不叫搞笑了!所以地球一定也要健健康康的才行,為了我,也為了全世界。
52.出版超過一百本小說
這樣的創作量,應該也把我練成一位很猛的小說家了吧!雖然我不知道名動天下了沒,不過即使沒有,我也不會灰心,而是會更猖狂的最自己說:「就是要這種狂妄的目標,才有令我征服它的鬥志。」
53.能有兩個以上,跟自己感情很好的學生
至於他們要跟我學什麼嘛......隨便吧!反正「教育就是當一個人把在學校所學全部忘光之後剩下的東西。」,我哪知道他想學啥?又哪知道他會剩下啥?反正到時候我一定有一堆東西可以教就是了。
54.一隻當代最好的手機
這感覺不太像目標,像是物欲。
但智慧型手機出現至今,好像已經很長一段時間了,我卻一直也沒有,感覺挺悶的啊!
我要的只是一隻拍照畫數超好;上網很順暢;又可以當隨身聽、隨身碟的;且可以正常撥接的手機而已,這種要求應該沒有太超過吧?
我又沒有要一隻可以打給神龍許願;召喚先進號;呼叫宇宙超人的手機。
55.洞悉人性
在各種情境下的應對、進退都能不失禮,並了解作人作事的道理,同時當看見他人的行為時,可以推敲出對方的想法,命中機率百分之九十五,留百分之五的誤差是我可以接受的範圍。
56.學會在各種環境下生存下去的本領
有點類似野外求生,但我真正想做到的,是沒有裝備照樣能在野外長期生存。
有這樣的能力,應該蠻猛的。
大概毒蛇猛獸都不是對手了。
57.去世界各地考察、學習,認識世界上各種不同領域的高手與大師
我不是要去遊玩,而是去旅行,所以我一定帶蜜雪兒跟「沉默之鷹」,因為他們能替我解決很多旅行上的問題。
58.永遠有著感恩的心
這跟不忘本有點類似又不一樣,好像很多高手都有作到。
59.對待各種不同的人、事、物時,都能一視同仁,且不讓情緒影響決定。
好掙扎的打出這項,因為控制情緒最難的就是在情緒的當下。
60.完成這六十項時,再列六十項,並開始新的挑戰。
王,是會不斷前進,接受各種事物挑戰的人。
正因如此,才顯得耀眼。
在六十項都作到時的那個我,會對「王」的定義,有了一些新的註解。
整理完畢。
發現有些很簡單,而且已經要實現了。
果然想要的目標還是要牢記於心才行,不然的話,一旦不記得,也就不會在去實現了吧?
一邊吃著別人給的芋泥麵包,同時這篇網誌也到尾聲了。
最近的一直處在一種很不熱血的狀態,只有在打LOL時,才稍微藉由廝殺時的刺激感,讓我有戰鬥的慾望。
就讓我把這種慾望蔓延到各個層面吧!
恢復成那充滿戰鬥欲望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