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列之前的目標。

 

31.小說被改編成日本漫畫、香港漫畫及美國漫畫。

 

港漫的畫風好像都差不多,就不要把我的劇情改到,連我看了都傻眼就好。

 

美國漫畫的話,要像超級英雄系列,像鋼鐵人、蜘蛛人的漫畫,節奏很快又很明瞭。

 

日本漫畫嘛......雖然海賊王的銷售很好,但可以的話,我比較希望畫風像Fate/stay night

 

32.成為一位知識淵博的人

 

這樣說好像很抽象,要清楚說的話,就是很有學問......還是很抽象。

 

恩......我對於很有學問的定義是,當與人聊天時,當對方講到自己的專業時,我不至於一頭霧水。

 

33.擁有一台當代最紅的電視遊樂器,並有時間與別人一起玩。

 

一個人玩有一個人的樂趣,一群人玩有一群人玩的樂趣,但會成為記憶的,好像都是一群人的時候。

 

34.永遠不怕重頭開始

 

或許重頭開始很累又很辛苦,但我覺得一但害怕重頭來,好像自己就會註定平凡。

 

35.學會擲飛刀,而且五十米內,百發百中。

 

......

 

或許根本沒人會問「你已經會高強的功夫了,為何還要會擲飛刀?」,因為等我小說出版,你就知道為什麼。

 

36.擁有一樣特別的寶物

 

像鋼鐵人有一個超級心臟;明智左馬介有鬼之龍手;吉爾伽美什有王的寶具......

 

有些好像已經不是寶具,而是能力......管他的。

 

總之,希望能在因緣際會下,拿到一樣擁有特殊能力的寶物。


剛剛因為朋友來電,導致少寫了將近二十分鐘,但我不想去補,因為時間過去就過去,若我去補也只會占用到接下來其他事情的時間,所以只能挑休息的時間去補了,不然就只好在下一篇日記再補上。

 

等等還要回傳簡訊給他......


國營企業、中華電信......我沒興趣。

 

我是要成為小說王的男人,我無法理解自己為何要去作一件沒興趣的事,就因為薪水多?還是......?

 

作那種工作,我寧願去餐飲業當學徒。

 

但我也不希望去當學徒,那是最壞的打算,畢竟我會是小說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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