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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的一分

 

 

有時當你看到那類人,會錯愕、難以置信,如同在自家轉角水溝旁看見史萊姆一樣,當你自以為是的認為他很弱小,覺得可以拿竹竿逗弄這圓滾滾、光滑且富彈性的類圓球狀生物時,卻不會曉得這隻史萊姆,在化成史萊姆之前,他曾拯救世界、屠殺惡龍,完成了與村民沒啥差別的你,永遠無法企及的目標。

 

 

而經歷過這些的史萊姆,他比你更懂人情冷暖,比你更懂樹大招風,也比你更懂白璧微瑕,所以他自願像個收破爛的史萊姆,出現在你家旁的水溝,三不五時在村莊碰碰跳跳,被村里的小孩逗弄扭捏也未曾傷人,更甚至還默默替村莊分解垃圾。

 

 

直到一天,或許盜匪來襲又或山崩地裂,在那你與妻小、村民都可能喪命之際,他才會重新變回那昔日的英雄身姿,救人於水火之間,但同時卻也做好了覺悟,便是從這一刻起,他無法再是村莊那與世無爭的史萊姆,而是與凡人格格不入的勇者,無名的村莊也就再無自己的容身之處。

 

 

狼與羊,本就不是一家;同是靈長類,人與猴子根本上也就不同;同樣會飛,麻雀與鷹豈會相同;有些在他們意識到自己的力量之前,或許就曾被那些萃毒的話語及足以凍傷人心的疏離給排擠過,有些則是明白自己比他人要來得更為強大時,才發現自己與大家是如此的不同;然而擁有這樣如同被耶穌光照耀下充滿祝福的力量,有時卻也像是午夜夢迴中,被森白的手所揪住心臟的宿命詛咒。

 

 

曲高和寡,高處不勝寒的孤獨帶來強大,但強大也造就了孤獨,他們終其一身都在與之為伍,尋覓著夥伴也看目送著夥伴離去;因為不是所有強大的人,都能接受自己心中的陰影,那如同撕開血肉在將之搗爛的痛處,甚至被他們深埋在靈魂的深處之中,令人瘋狂、掙扎、大叫、墮落,使他們成為了勇者一生中難纏的死敵。

 

 

然而凡人總是健忘,只會仰慕勇者們高聳堅挺有強壯的身軀,卓越的功績與偉大的成就,嚮往成為他們,又害怕成為他們,總天真的認為只要努力,一下子就能變得與他們一樣厲害。

 

 

努力、放棄、再努力、再放棄,週而復始,這是許多凡人口中的努力,他們的思考大於行動,總覺得只要方法對,他們很快就能成為勇者,之後有些人受不了冷嘲熱諷、挑釁及不再相信內心的聲音,堅持不了的他們如逃兵一樣離去了。

 

 

但有些則不同,他們有些可能仰慕勇者,有些被勇者救助過,有些曾被勇者激勵過,他們清楚知道自己與勇者是天與地的距離,哪怕終其一生也無法成為勇者,但永不放棄是他們烙於心中的鐵律。

 

 

他們努力的朝勇者靠近,哪怕只能前近一公釐也會不惜一切代價的往前,如同沙漠中只憑著一個方位的判斷就不斷騎著駱駝往前的人,是會先能成為勇者,還是連同足跡、行囊、生命都被沙漠給吞噬、抹去。

 

 

就如同不自量力的在擂台上面對拳王,明知會輸也想抓住一絲反擊的契機奮力揮拳,揮出好似能擊碎時間、空間,像流星一樣燃燒著生命畫出的軌跡,然而卻仍就勝不過勇者的一分,似乎只要勇者輕輕一推,這一拳連同人都會粉碎為細沙。

 

 

但正因生命如同沙漏,終有流盡之時,有些純粹又搖不可及的夢,才更讓人前仆後繼的向前邁進,那些努力、追尋可能只為一句「但求此生無悔」這將使得最終即便是被粉碎為細沙,也能咧開嘴露出無愧於心的笑容了。

 

 

§

 

 

作者後記:寫完三段,作者覺得已經超載,無論是讀者能讀字的最大極限,或是作者能寫字的最大極限。

 

 

寫完我都不知道自己寫的是什麼了,總覺得跟當初要寫的有點落差。

 

 

還是別寫會超過腦力負荷的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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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吐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